2026年首个工作日,传说中的“固废十条”就印发了。
日前,国务院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下称《行动计划》)。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自从去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2026年要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国务院常务会议又对相关行动作出部署,这份神秘文件就一直是环保人关注的焦点。
在这份文件中,明确了未来5年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重点,相当于绘制了一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的“施工图”,为新时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指引。
而文件中提到的“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也标志着我国固体废物治理工作开始从重点治理向系统治理,从单点突破向全面推进进行重要转变。
总之,这是我国历史上首个专门针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部署的政策文件。它的印发,标志着“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正式打响了!
为什么要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
根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院长席北斗、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孔祥蕊的解读,实施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主要是基于3点原因:
首先,它是推进环境风险防控的必然要求。
受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因素影响,我国固体废物产生量仍处于高位,历史堆存量多、年度增量大,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因此,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坚决遏制住固体废物增长势头,是防控环境风险、加快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
其次,它是践行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
在“双碳”目标引领下,固体废物的资源属性、经济价值日益凸显。
《行动计划》通过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可以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减少固体废物产生的同时,支撑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形成循环经济新质生产力。
第三,它还是满足人民期待的重要保障。
《行动计划》围绕工业、农业、社会生活等产废重点领域,优先对与群众生活、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固体废物进行治理,部署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行动计划》都说了什么?
首先,在指导思想上,《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其次,在原则上,《行动计划》提出“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3原则。
第三,在任务上,《行动计划》坚持系统推进与重点攻坚“双管齐下”。
系统推进,就是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
重点攻坚,则是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一方面,要优先治理与群众生活、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固体废物;另一方面,也要加快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最终的目的,是要坚决遏制固体废物的增长势头。
《行动计划》提出了什么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
可见,《行动计划》主要的时间区间是“到2030年”,也就是未来5年。
这里边,有两个具体的数据指标——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我们随后再详细分析。
如何实施闭环管理?
按照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党委书记、主任李文强,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高级工程师王永明的解读,实施闭环管理,要注意5个方面: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
重点是强化工业园区和重点行业固体废物源头管控,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推动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
二是加强流向监管。
重点是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制度,确保固体废物流向可追溯。
三是加强风险管控。
重点是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预处理,分类制修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技术标准,降低贮存填埋量和环境污染风险。同时开展现有堆存场所排查整治,提高设施规范运行管理水平,逐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
四是完善监测体系。
依法强化重点固体废物处置设施和重点企业自动监测,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推动企业开展数智监控设备升级改造,通过数智化技术应用,打造固体废物监管“千里眼”。
五是强化执法督察。
重点是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清废行动”,将违法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以刚性执法督察压实企业和地方政府责任,夯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治防线。
如何构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
这套体系中,包含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等几个方面。
首先,源头减量是首要任务。
工业企业要推行绿色设计,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矿山企业推广尾矿就近充填回填,推动重点行业逐步实现固体废物产消动态平衡。
建筑领域则要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全装修或标准化装修交付,强化建筑工地固体废物源头管控。
农业领域也要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和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包装管理,推广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减少农业固体废物产生。
其次,规范收运贮存是关键环节。
要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强化全链条跟踪管控。规范各类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
同时,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
还要加强建筑工地、临时贮存场所信息化监管,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
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和报废农机回收处置。
第三,资源化利用是重要路径。
提升冶炼渣、尾矿、共伴生矿、赤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因地制宜推动煤矸石多元化利用。
深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参与回收利用。
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建立完善再生材料标准和认证制度,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
推动形成需求牵引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平衡,全面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最后,无害化处置是安全底线。
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预处理,降低填埋风险,为资源循环利用预留条件。
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同步落实好生活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处理途径。
稳妥有序探索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探索通过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方式规模化消纳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推动解决大宗固体废物“一堆了之”难题;同时坚决防范非法倾倒,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如何推进源头减量?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潘小海,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资源与环境业务部副处长马淑杰表示,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主要是从工业、城镇、农林三个重点领域。
首先,在工业领域,《行动计划》提出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大力推行绿色设计,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
这方面,《行动计划》通过强化政策约束、推动技术革新与优化产业布局,系统性降低工业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与堆存风险,进而为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奠定基础。
其次,在城镇领域,《行动计划》提出实行建筑垃圾分类,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要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探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固体废物排放限额管理。
随着我国城镇化率突破67%,建筑垃圾年产生量持续增长,城镇领域尤其是建筑行业,已成为固体废物产生“大户”之一。
《行动计划》通过制度设计、市场调节与技术创新等手段,搭建了一套贯穿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的城镇固体废物源头管控体系,既为建筑行业的绿色转型提供了制度遵循,也为城镇领域源头减碳目标的实现筑牢了根基。
第三,在农业领域,《行动计划》提出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和管理,强化农业投入品包装管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广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
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每年产生大量农业废弃物,是农业活动温室气体排放的主要来源。
因此,推动农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发展循环型生态农业,不仅是治理农业固体废物的迫切需求,也是推动农业农村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选择。
如何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
这方面,《行动计划》紧密衔接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工作核心,通过三方面措施,突出强化资源高效循环利用与环境污染治理之间的协同互补、共建互济关系。
第一,强化资源回收与高效利用。
针对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行动计划》以实施台账式管理强化跟踪管控,以有价成分高效提取等方式构建高值化利用能力。
针对城镇固体废弃物,又提出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引导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参与回收利用,大力发展再制造。
针对农林固体废弃物,则突出运用市场化运作模式加强秸秆与废旧农资回收。
总之,《行动计划》全面强化了对固体废物循环利用的政策支持,进一步凸显了固体废物的资源属性,发挥市场力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第二,加大再生材料推广力度。
《行动计划》提出,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再生材料利用规范管理。实施产品碳足迹认证,激活再生材料降碳属性。
同时,也要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政府绿色采购引导再生材料消费,探索再生材料应用溯源,顺应市场绿色低碳需求。
总体来看,《行动计划》采用多元政策工具,多维度、立体化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水平,可推动提升再生资源行业整体价值链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增强二次关键资源供给能力。
《行动计划》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作为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路径之一。
一方面,通过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提质升级行动,精准识别重要矿产资源回收潜力,构建稳定高效的二次资源国内供应体系。
另一方面,在确保固体废物零进口前提下,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利用,拓展资源供给渠道。
这些措施,标志着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已不仅限于环境治理范畴,而是已逐步成为我国多途径、多元化强化资源安全保障的关键支撑。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如何规模化消纳利用?
工业固体废物是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工作重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通过建材等产品化、资源化利用途径消纳了大量工业固体废物。根据环境统计数据,2024年,我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量为26.5亿吨,较2012年增加了7.4亿吨。
但是,与庞大且持续增长的产生量相比,产品化、资源化利用量实属有限,每年仍有近20亿吨的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而且占用大量的耕地、林地、草地等自然资源。
近年来,一些地方积极探索通过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方式消纳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旨在通过规范有序的方式,规模化消纳利用污染较轻、环境风险可控的大宗固体废物,已经初步探索出一条可行路径。
《行动计划》提出,在符合环境治理标准和污染风险管控要求前提下,探索通过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方式规模化消纳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有望逐步扭转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量“滚雪球”式增加的态势。
同时,为防止以规模化消纳利用名义随意倾倒,《行动计划》还要求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同,严格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确保畅通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消纳渠道的同时,坚决筑牢环境安全防线。
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都有啥?
专项整治是重点攻坚的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深入实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相比之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距离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和期盼还有较大差距,已经成为美丽中国建设的突出短板。
因此,《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优先对群众生活、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固体废物进行治理,安排部署了非法倾倒处置、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隐患、建筑垃圾、历史遗留堆存场所、磷石膏等5个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提出明确的治理目标和期限要求。
未来,在这5大重点领域,将排查梳理问题清单,“一场一策”、“一矿一策”、“一库一策”明确整治任务,精准实施专项治理,限期消除风险隐患。
通过这些措施,就能补齐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突出短板,推动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的全面提升与民生福祉的持续增进。
如何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中国循环经济协会秘书长郭占强、中国循环经济协会副秘书长兼战略规划部主任刘君霞表示,破解固体废物治理难题,应遵循规律、疏堵结合、综合施策。
《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观念,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进行了系统部署。通过强化全过程监管、多主体参与、多要素保障,为行动落地见效提供了坚实支撑。
第一,加强全过程监管。
《行动计划》将强化监管能力、压实监管责任作为推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落地见效的关键保障。
提出加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强化对产生量大、环境风险高的重点行业企业的自动监测,并强化环境执法督查,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将固体废物领域存在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范畴。
第二,动员多主体参与。
《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凝聚全社会共治合力。
这包括: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强化政策衔接、信息共享与联合监管,形成跨部门协同机制;
压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落地见效;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压实固体废物污染主体的防治责任;
引导科研院所、高校加强减量、循环利用、安全处置等技术研发转化;
发挥行业协会、产业联盟桥梁作用,推动市场规范有序发展。
第三,强化多要素保障。
《行动计划》系统构建了涵盖法规、标准、技术、土地与资金的全方位保障体系。
具体来讲,又包括:
加快完善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强化刚性约束与规范指引;
聚焦源头减量、高效分选、高值化利用及安全处置领域,强化科技创新驱动与先进技术装备推广;
将垃圾分类收运、中转贮存等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
综合运用财政、税收、金融手段,落实税收优惠与“反向开票”政策,推广绿色信贷、债券,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探索差别化收费。
如何确保《行动计划》落实到位?
《行动计划》聚焦监管督察和法规标准两大关键领域,着力构建严格规范的监管执法体系和完善的法规标准保障机制,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提供制度支撑和技术保障。
一是严格全过程监管和执法督察。
针对固体废物产生源广、种类繁多、流向复杂的特点,信息化监管是破解传统监管难题的关键举措。
通过加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实现数据全程可追溯,从根本上解决“底数不清、去向不明”的问题。
强化环境执法督察是确保各项制度落地见效的重要保障,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将违法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过督察压实责任、推动整改。
二是完善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
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筑垃圾等方面法规规章,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加快构建覆盖全面、衔接配套的制度框架。
发挥标准牵引作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分类制修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完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规范化发展。
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重金属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三是加强政策保障。
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范围,明确要求各地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解决长期困扰行业发展的用地难题。
安排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尽快补齐固体废物无害化贮存、转运、处置等设施设备短板。
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完善收费制度,发挥市场力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四是强化实施保障。
《行动计划》明确了央地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同时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压实固体废物污染主体的防治责任。
此外,还深化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总之,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加快构建全链条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必将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行动计划》与“无废城市”如何衔接?
大家知道,“无废城市”建设是从城市整体层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改革的关键措施。
自2018年启动“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以来,全国已有11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扎实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各地以“无废城市”建设为抓手,探索建立分工明确、相互衔接、充分协作的联合工作机制,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十五五”时期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时期,也是“无废城市”由“建设”向“建成”过渡的关键时期。《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7年“无废城市”建设比例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
在这方面,《行动计划》也提出,要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目前,生态环境部已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进展评价办法(试行)》,下一步将研究建立“无废指数”,进一步加强统一监督管理,加快构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长效体制机制。
《行动计划》究竟是不是“固废十条”?
有人说,《行动计划》就是“固废十条”,因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名字,听起来就跟曾经的“三大十条”(《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差不多。
也有人说,两者不是一回事,因为“三大十条”都是生态环境部牵头编制的,而《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则是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制的。
至少从官方透露出来的声音看,目前还没有把《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叫做“固废十条”的。
但巧合是,1月4日,《行动计划》正式与公众见面,大家一看,不多不少正好又是10条!
其实,无论是“固废十条”也好,不是“固废十条”也罢,它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工作起到的巨大意义都是一样的。曾经的“三大十条”,也不过只是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叫法。
不管怎样,未来,这份文件都将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方面发挥巨大作用,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一场标志性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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